八、本公司向股份转让公司退款金额=预收款-通过本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本公司实际收取的权益分派手续费。
九、存管部于R+1日向资金交收部发出向股份转让公司退款书面通知(附件2),向财务部发出收取权益分派手续费书面通知(附件3),向股份转让公司发出有关转让股份中个人和非个人持股构成情况书面说明,作为股份转让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依据。
十、资金交收部应核实相应股份转让公司的剩余款项,足够支付划付给股份转让公司的退款。如发现不能足额支付,应第一时间商存管部处理。
十一、每家股份转让公司派发现金股利结束后,存管部于R+1日完成以下核对工作:
1、核实冻结股份现金股利,书面通知(附件4)资金交收部。冻结的现金股利,在其对应的股份解冻后的次日,本公司划付相应款项至托管券商清算备付金帐户,托管券商按本公司结算数据划付相应款项至投资者资金帐户。
2、核对相关报表及数据:预收款=本公司划入托管券商清算备付金帐户的现金股利款+冻结现金股利款+权益分派手续费+本公司向股份转让公司退款
3、结算系统电子帐目中未派发现金股利=资金交收部收款帐户中冻结股份对应的未派发现金股利
以上帐目如不平,需查找原因和纠错。
十二、存管部每季度核对总帐:结算系统电子帐目中未派发现金股利总额=资金交收部收款帐户中冻结股份对应的未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十三、股份转让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本公司按照代理派发现金股利总额×5‰收取手续费。
十四、股份转让公司B类证券的派息,可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十五、本暂行办法经本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后实施。
附件:1、股息及权益分派手续费预收款通知
2、退款通知
3、收费通知
4、划款通知
附件1:
股息及权益分派手续费预收款通知
公司:(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