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做好协助冻结流通证券和深市投资者开设证券账户同时开通网上查询服务的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各开户代理机构:
为配合协助冻结流通证券和深市投资者开设证券账户同时开通网上查询服务两项业务的推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 4.35》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结算接口规范相关调整
1、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
增加业务类别7A,用于发送当日流通股冻结回报。
增加业务类别7B,用于发送当日流通股解冻回报。
增加业务类别7C,用于发送当日流通股续冻回报。
增加业务类别7D,用于发送当日流通股冻结轮候回报。
增加业务类别7E,用于发送当日流通股冻结轮候解除回报。
增加业务类别B1,用于发送当日交收锁定数量。目前涉及LOF赎回及权证业务。
进一步明确了业务类别B2的业务类别含义,从原来表示“冻结总股数”调整为“流通股冻结与交收锁定的总股数”。修改前,券商可通过SJSDZ中的股份余额减去业务类别为B2的冻结总股数(GFQRGS)和业务类别为B6的保管股数,即可得到可交易的数量;修订后,券商仍然可以继续沿用以上计算方法。修改前,券商根据业务类别为B2的记录中GFWTGS对账当天的冻结股数,修改后,业务类别为B2的记录中GFWTGS为0,无任何意义,券商应该根据每日返回的业务类别为7A的记录对账当天的冻结股数。
为了配合券商深刻理解要约收购业务中要约收购结束时的数据接口,增加了“要约收购结束当日的结算数据说明”。
二、开户登记接口规范
1、开户委托库SJSKW.dbf
增加业务类别18,表示申请开通网络服务。
2、开户回报库SJSKB.dbf
增加业务类别18,表示开通网络服务的回报结果。
三、新增加参与人接口规范
新增部分的接口规范描述的是结算参与人与中国结算通过D-COM系统(含IST终端)完成数据交换的接口库。目前仅限于券商法人与结算公司之间,使用文件交换方式完成。
各券商以法人为单位收集数据委托,汇总后形成申请库(SJSSQ.dbf),以文件方式上传至结算公司,结算公司定时接收并检查申请库,检查结果通过确认库反馈给法人。该确认库仅作为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申请数据的收到确认,只对申请数据进行合法性检查,最终的业务处理结果将通过股份结算接口规范及资金结算接口规范中的相关接口库返回给各券商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