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关键是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法院干警思想,努力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取得新的突破;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努力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坚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在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努力在改进审判作风上取得新成效。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9月下旬至11月上旬)
学习调研阶段,要把学习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作为主要任务,重点抓住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三个关键环节。
1、学习培训。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进一步武装思想。重点学习内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王胜俊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文件和强卫同志的动员讲话精神。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领导讲课与专家辅导相结合等形式,切实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2、深入调研。集中开展以“继续解放思想,促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为主题的调研活动。按照省委“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求真务实,努力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的要求,从省法院工作实际出发,确定一批调研课题,由院领导牵头开展调研。围绕事关我省法院科学发展的重大理论、重大原则问题,围绕我院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展开调研。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听取群众意见和借鉴外省法院成功经验等方法,力求形成一批有份量、有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努力寻求人民法院实现科学发展的良策。
3、围绕科学发展深化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解放思想是手段,科学发展是目的,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与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着眼于巩固扩大解放思想大学习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果,围绕“什么是科学发展、为什么要科学发展、人民法院怎样实现科学发展”等基本问题,进一步把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努力在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推进科学发展方面深化认识、形成共识。开辟青海法院网专题栏目,建立学习实践活动平台,增进与社会的交流,扩大学习宣传效果。举办学习论坛,通过讨论和交流,努力探求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的方法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