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安全文化保障体系。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负责、社会参与、企业落实”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安全诚信、安全道德教育,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安全书籍进乡镇(街道)文化站、安全读本进村(居)文化室、安全手册进农家书屋。要丰富“安康杯”、“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每年举办1―2次大型安全论坛或展览。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采取制作专题片、开辟安全专栏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效,曝光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建立应急救援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进村社、进企业、进学校”。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市、区县(自治县)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加强乡镇(街道)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村(居)、园区义务互助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决定将2009年确定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刘学普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把优先考虑基层、优先保障基层、优先扶持基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从领导、政策、体制、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从2009年起,市政府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情况纳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在未来4年内,分年度依次开展“强化年”、“突破年”、“攻坚年”、“巩固年”活动,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重点。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制定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