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工作制度


  说明:1、本表供分局向市局申请案件挂牌审批使用。编号为自编号码。

  2、本表一式两份,由申请机关办案机构存档,并报市局有关业务处审批、备案。

  3、本表应当由申请机关加盖公章。

  附件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式样

  填表机关:                  编号:

案件基本情况

当 事 人

 

案件类型

 

案值(万元)

 

案件来源

 

立 案 时 间

 

简要案情

 

办案机构

 

办案人员

 

督办情况

督 办 机 构

 

督办负责人

 

电话督办时间

 

是否派督查组

 

督办要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