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工作制度


  第七条 市局对挂牌督办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指导,对特殊督办案件也可派督办组指导办案,如遇案情复杂、阻力较大等情况,督办组经市局领导批准可直接查办案件。

  第八条 对挂牌督办的案件,办案单位定性不准、适用法规不当、处罚不当、程序不合法的,市局有权予以纠正。

  第九条 本制度由市局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案件挂牌督办呈批表》 式样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式样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案件挂牌督办呈批表式样

  填表机关:                 编号:

当 事 人

 

案件类型

 

案件来源

 

案值(万元)

 

立案时间

 

办案机构

 

办案人员

 

简要案情

 

办案机构申请意见

 

分局审批意见

 

市工商局审批意见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