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与财政非税系统通讯故障,无法上传下载各类信息,应启动离线应急方案,保证代收业务不中断。详细说明如下:
(1)临柜人员补录缴款通知书票面信息
首先,临柜人员先判断要补录票据是否是手工填写的通知书,如果是应予以标记。
其次,临柜人员应完整补录全票面信息,包括备注和各类校验码,并根据校验码验证录入内容。
(2)临柜人员按正常流程收取缴款人款项,打印《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市级)》。
(3)银行系统补做认证和实收申请。通讯恢复后,银行系统应将应急情况下收款信息与非税系统同步,即补做认证和实收申请,之后与在线正常收款一起参与日终核对。但对于在离线应急情况下补录票据,在日终核对时都应予以“银行补录”的特殊标志。
附件2.
清算银行非税收入业务清算流程说明
一、清算流程
1.每日上午九点起,清算银行发起申请,向财政获取各代收行清算匹配信息、清算指令和不明款信息。
2.每日中午十二点前,清算银行根据清算匹配信息匹配各代收行划入资金,向财政提交实际收款结果。
3.每日下午四点前,清算银行完成向国库和财政专户的资金清算,并向财政提交清算结果。
4.清算银行主办行每日将非税收入清算账户收入日报表和划缴凭证报送到财政部门。
二、不明账款处理流程
缴款单位(人)持资金划转凭证到清算银行主办行办理不明账款查明业务。清算银行根据凭证信息(如转账时间、金额、转出行)与从财政下载的不明账款信息进行匹配,如确认无误,能对应一张有效的《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则补做代收流程,资金从待处理款专户转入清算银行的非税收入汇缴账户。日终正常参与核对(但要对此类款项做出标记,以与其他当日代收资金相区别),次日清算。如经查明不属于非税收入,则向财政提出申请,将该笔款项退回给缴款单位(人)。
三、异常处理流程
清算银行和代收银行应保证每日非税汇缴收入足额参与当日清算,如因资金与清算信息不符,影响下午清算,清算行可在下午四点清算前,向财政非税系统发起清算指令变更申请,经财政核查后,变更清算指令,通知银行重新下载,按时完成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