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门联动协作,分头抓落实。市政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各县(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并通过层层签订目标任务书,将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村庄消防规划编制由各乡镇组织专人进行实地勘查、编写,并报县级城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评审批准;消防车通道由市交通部门勘查设计,各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分头建设;消防水源由水利部门结合水改工程同步建设;农户家庭的电线改造由供电部门结合农电改造实施;消防报警电话由市电信部门铺设和安装;农村义务消防队伍组建和训练由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和公安派出所共同负责。
二、统筹兼顾抓,全面纳入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总抓手,涵盖了村庄规划、基础建设、村容整治、村务管理、村民教育等各个方面。将农村消防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事业,实行同步实施、整体推进,既避免重复建设,又提高工作效率。
(一)坚持“两统筹”原则。为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农村消防建设,我市明确规定,全市新农村消防建设由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消防安全建设经费从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统筹落实。实践中,我市新农村消防建设经费筹措采取统一从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的办法解决,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市级经费由项目主责部门申报、财政部门审核、新村办领导审批;县级经费采取同样办法执行,共投入消防宣传和器材装备建设经费100余万元。
(二)坚持“三同步”制度。一是同步规划。将消防规划、消防水源、道路、通信等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规划内容。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缺少消防建设内容的新农村建设申报村庄不予审批。全市已完成村庄规划的27248个自然村都纳入了消防建设内容。二是同步建设。在实施以“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电、改厕)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当中,按照村庄整治规划,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设、防火间距的开辟等一并纳入,同步实施,整体推进。三是同步验收。将消防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项目验收内容。对消防建设不达标的村庄,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予通过验收。先后有8个村庄因缺少消防规划内容申报新农村建设项目时被否决,2个村庄因三轮消防摩托车未购置到位被推迟验收。“三同步”制度的推行,有效保证了村庄整治到哪里,消防建设跟进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