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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外地来穗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证明;
  (二)上年度和当年度会计帐册、凭证和报表;
  (三)与所有工程从业人员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相关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
  (五)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六)前三个月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
  (七)分包或转包工程合同(由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外地来穗施工企业提供)。
  上述(一)、(二)两项资料应提供原件,其他各项资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退回原件)。
  五、外地来穗施工企业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应如实填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发票>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对自报会计核算不够完整、准确的外地来穗施工企业,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核定方式征收其工程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对自报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的外地来穗施工企业,主管地税机关应要求其提供上述第四点规定的有关资料,审核确定对其工程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六、对分次申请代开发票的外地来穗施工企业,主管地税机关要做好相应的台帐管理,详细记录企业的开票和纳税情况,并在施工期间定期进行跟踪管理。

  附件:
                                  FP041(2007)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具《统一发票》申请审批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收款方名称:

付款方名称:

收款方身份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      

付款方身份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经办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发生业务地址:     市    区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元)

 

 

 

 

 

附列资料:付款方出具的证明(合同)   份;如从事建安、修缮、装饰工程由甲方供应,工程所用原材料、物资、动力等价款      元;如从事安装工程,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应列明设备价款       元;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单》字轨号码:        。

外地来穗施工企业自我评定

收入、成本、费用凭证是否完整,会计核算是否准确,请认真选择: 1、准确□   2、不准确□   (在 □内打“√ ”)                                     

申请人

声 明

本单位(人)所申报的事项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报、瞒报,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

地税机关审核意见

税 种

税 目 及 子 目

税 率(带征率)

计 税 依 据

应纳税费金额(元)

纳税凭证号

 

 

 

 

 

 

减(免)税、不征税依据:

开具

发票

情况

发票号:

 

开票人(签章):

               经办人:        审核人:         地税机关(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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