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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安盟委办公厅、行署办公厅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四、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要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认真细致地解决好因难群众的实际问题。要对贫困地区和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倍加关心、重点帮助。要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要着力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作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特别是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发现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那些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到位,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行为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各旗县市和盟直各部门在“两节”前要认真制定并报送“两节”期间落实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专项工作方案;同时要及时总结并报送在落实专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动态信息,并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盟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室)。

  联系人:李晶(盟纪检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电话:8235109。

中共兴安盟委办公厅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200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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