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安盟委办公厅、行署办公厅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各旗县市委、人民政府,盟农场局,盟委各部委、盟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200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使全盟人民过一个祥和、廉洁、文明的元旦和春节,根据中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及盟委、行署的有关要求,现就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全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反对和防止奢侈浪费等问题,重申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开展学习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两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纪、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努力营造崇尚廉洁、反对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
二、严肃党纪政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两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 (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对“买官卖官”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岁末年初巧立名目乱发钱物,对违反财务制度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等有关规定乱发钱物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倡导文明节俭,遏制奢侈浪费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倡导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新风尚,本着文明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认真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赠送礼金、礼品和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工作人员。不准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假借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严格节日期间公车管理,不准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