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办法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为贯彻实施国家《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强省级机关节约资源工作,在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管理,突出重点,在日常工作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从小处着手,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从大处着眼,建立资源节约长效管理机制。到2010年,省级机关人均资源消耗在2007年的基础上年均下降5%,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一)突出抓好节约用电
在2007年基础上,实现年人均节电100度。
1、空调系统节电。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设置温度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取暖温度不高于摄氏20度。分体式空调统一张贴节电标识,工作时间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使用中央空调的办公楼,应关闭楼道、电梯等公共部位的出风口。积极实施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加装变频器等节电装置,逐步淘汰高能耗设备。
2、照明系统节电。一是加强照明系统管理。机关办公区域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晚开半小时电灯,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和下班时随手关灯,坚决杜绝长明灯;机关办公区域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设施,除重大节庆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做到晚10点关闭二分之一的路灯,晚12点关闭三分之二的路灯。二是积极推广使用LED等绿色照明产品。所有公共机构新建工程项目,必须采用节能照明产品;加大对既有建筑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力度,2008年完成2万只财政补贴高效节能灯具更换任务,到2010年省级机关办公区域基本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三是加大节电系统改造。合理改造办公区域电路控制方式。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尽量隔盏开灯、减少灯管数量或安装自动控制开关。
3、用电设备节电。逐步淘汰能耗较高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大力推广使用节电控制软件。办公区域的电梯早7点至晚7点正常开启,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安排电梯运行数量;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3楼以下(含3层)原则上停开电梯,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