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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


  4.通过技能大赛,促进实训基地建设。技能大赛要与实训基地建设紧密结合。要把技能大赛赛点建设与实训基地建设结合起来,依靠实训基地办好技能大赛,根据教学需要和大赛需要,增加实验实训工位,更新实验实训设备,优化实验实训情境,作为大赛赛点的实训基地要完善比赛功能,提高比赛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建设与管理水平。省、市、县都重点建设一批技能大赛基地,将大赛基地建成职业学校示范性实训基地。

  四、构建和完善技能大赛的保障激励机制

  技能大赛作为职业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要通过不断完善保障激励机制,促进其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

  1.加强对技能大赛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组织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象重视与组织普通高考一样重视与组织技能大赛。要会同劳动等部门组建大赛组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研究解决大赛重要问题。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成立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开展技能大赛。各职业学校要明确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技能大赛工作,认真落实技能大赛工作机构与人员在组织、管理、指导、服务等方面的责任,不断提高组织程度和服务质量。要认真制定和实施大赛规程和规则等有关制度,充分发挥有关行业、企业的作用,确保各级技能大赛顺利、安全、高效进行。

  2.加大对技能大赛的经费支持力度。省教育厅每年在职业教育经费中安排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技能大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技能大赛,形成校校、人人参与技能大赛的良好氛围。要努力形成校企合作组织技能大赛的长效机制,积极争取有关行业、企业加大对技能大赛的经费支持力度。

  3.加大技能大赛的表彰奖励力度。对在全省、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校予以表彰,并在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星级职业学校评估、实训基地建设、示范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验、专业师资培训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倾钭。对直接参加技能大赛和指导学生参赛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并在职称评审、评先奖优、收入分配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优先考虑。对在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并优先推荐就业,对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技能大赛前10名或一等奖学生、全国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在对口单招中可享受有关免试录取政策,到高等学校学习;其中,获得省级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可享受有关免试录取政策,到本科院校学习。对支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表现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并可用企业名称冠名技能大赛,在设立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基地、推荐优秀毕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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