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
(苏教职〔2008〕40号)
各市、县(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着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现就我省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
举办技能大赛是职业教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职业教育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是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对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检验,也是推动职业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校企合作、办出职业教育特色的重要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技能大赛工作。
二、全面建立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基本制度
全面建立技能大赛制度,要将技能大赛内化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过程中,内化到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功能中,实现技能大赛由阶段性工作向常态性工作转变,由少数师生参与向全体师生参与转变,真正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新局面。
1.技能大赛要覆盖每所职业学校。每所职业学校都要将技能大赛作为学校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技能节、科技节等形式,积极组织校内各项技能大赛,踊跃参加县、市、省、国家的技能大赛。三星级职业学校须获得省级技能大赛奖项,四星级职业学校须获得国家级比赛的奖项。要结合学校招生与学生就业,结合地方和企业重大活动,组织开展技能大赛,提升教学质量、展示办学成果、密切校企合作。
2.技能大赛要覆盖每个专业。职业学校的每个专业都要根据职业岗位技能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研究、设计、确定几项技能大赛项目,把技能大赛与教学考试、实训考核及学生考工考级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普遍性、经常性的技能大赛制度。并根据职业岗位技能要求变化和企业实际需求,不断充实、更新比赛内容与比赛标准。
3.技能大赛要覆盖每位专业教师。职业学校所有专业教师都要参加技能大赛。通过组织教师直接参加技能大赛、聘请教师担任学生参赛教练以及组织指导学生参赛等方式,使技能大赛覆盖每位专业教师,逐步将技能大赛的经历和成绩作为专业教师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