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扶持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全面推进流通业结构优化升级。用好省级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型中小企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对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现代物流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鼓励工商业企业外包物流、研发等业务给服务型中小企业。每年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论证筛选50个左右带动力强的服务型中小企业项目,树立为全省实施现代服务业项目示范工程。(由省经贸委牵头,会省发展改革委、地税局办理)
(十四)促进对外贸易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参加国外展览展销,开展与进入国际市场有关的产品标准化认证。对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给予奖励,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省财政厅、经贸委、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等办理)
四、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十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并集中放置于本部门官方网站的显要位置。对其中属于本部门牵头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公开办事程序、明确许可条件、承诺办理时限;不属于本部门牵头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作出明确说明,并负责引导到许可实施部门办理。对行政许可事项要编辑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小册子,并通过有效途径直接送到每一户中小企业手中。(由省经贸委牵头,会省物价局、工商局等办理)
(十六)加快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重点支持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强企工程”,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技术支持、投资融资、人才培训等服务,提升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由省经贸委牵头,会省财政厅等办理)
(十七)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息披露机制、信用评级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督促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和规范财务制度,提高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用,有效评估中小企业资信状况及贷款风险,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力度。(由省金融办牵头,会省经贸委、广东银监局、人行广州分行办理)
(十八)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省有关部门要以电子商务为重点,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电子信息化建设,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市场,提高经营效率。省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开展产品网上销售业务。充分发挥“广东省中小企业启动电子商务和在线管理软件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对首次应用“广东省电子商务专区”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补助。支持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培训和应用指导。支持中小企业利用信息化产品、管理工具完善内部管理。(由省信息产业厅牵头,会省经贸委、外经贸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