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开展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深化乡村、社区等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区建设以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之中,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四、创新形式,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
广播、电视、报刊要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与感染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为公民获取法制知识提供服务。要加强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园地、阵地建设,增强宣传的活力。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活动结合起来,采用展览、讲座、知识竞赛、歌咏比赛等形式,寓教于乐,吸引基层群众的广泛参与。法制宣传教育要力戒形式主义,增强实效。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组织实施,大力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各项中心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都应当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与,明确职责,健全制度,齐抓共管。
六、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本决议的全面落实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把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开展视察和检查活动,定期审议“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情况。各级人大代表要广泛联系群众,带头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