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5日 实施日期:2009年1月1日)执行至2008年12月31日止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费〔2006〕485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申请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人函[2006]17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577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06]4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试成本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核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每人每科60元(其中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为18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每人每科70元(其中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为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