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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将原“中国武汉劳动力市场”换牌为“中国武汉人力资源市场”的批复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将原“中国武汉劳动力市场”
换牌为“中国武汉人力资源市场”的批复
(鄂劳社函[2007]313号)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将“中国武汉市劳动力市场”更名为“中国武汉人力资源市场”的请示》(武劳社[2007]142号)收悉,经请示劳动保障部,同意将原“中国武汉市劳动力市场”换牌为“中国武汉人力资源市场”。请严格执行《
就业促进法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就业管理,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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