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成立长江职业介绍所的批复
(鄂劳社函[2008]9号)
长江职业介绍所(筹):
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长江职业介绍所”。
按照《
就业促进法》、《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长江职业介绍所的业务范围为: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求职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求职者;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长江职业介绍所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