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行政行为,实行审批服务流程管理
结合电子监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借鉴孝感业务流程管理经验,按照现有职权不变、工作范围不变、交叉事项协调解决的原则,由法规处将本厅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分解到各处室、事业单位,分别逐项制定行政审批和服务业务流程。总的要求是项目清楚、不漏项,依据准确、程序简明、时限合规、责任到人,本厅所有项目一本书、一个项目一张表。具体安排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7月31日-8月10日,各处室、事业单位将各自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编制流程图,经各自分管厅长同意后,报试点领导小组。
8月11-20日,试点领导小组对各处室、事业单位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进行梳理、汇总,提交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二步:编制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图
7月31日-8月31日,各处室、事业单位将各自承担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流程图,经各自分管厅长同意后,报试点领导小组。
9月1-10日,试点领导小组对各处室、事业单位编制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图进行梳理、汇总,提交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三步:编印本厅行政审批和服务流程管理资料
9月11-20日,将经过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审定的全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汇总,编印成册,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发各处室、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依据汇总事项编制软件,建立平台。
(三)推进政务公开,开办行政审批服务平台
按照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求,分步实施网上审批、集中审批。8月底,将本厅12项行政许可事项上政府网站,实行网上办理,接受电子监察;余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项目,将逐步实行集中办理、上网公开,本厅将统一设立审批服务窗口,对外集中受理、对内分别承办。
(四)严格案件责任,提高复议办案水平和应诉能力
要认真落实《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办法》的规定,明确各处室、事业单位在案件办理中的职责。凡发生我厅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被告的案件,涉及该案件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了解掌握情况,组织案件办理;要积极主动搞好协调配合,按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答辩材料。凡是本厅作为被告,厅长要出庭应诉的,涉及该案件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必须一同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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