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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和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保障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世林 法规处处长

  蔡 伟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处处长

  傅永光 培训处处长

  李继广 劳动工资处处长

  王金林 劳动监察处处长

  段万和 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

  鄢楚怀 养老保险处处长

  高 忻 失业保险和就业处处长

  刘德胜 医疗保险处处长

  唐汉平 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

  段天玲 人事教育处处长

  张怀英 纪检监察室主任

  何桂珍 省养老保险局局长

  皮广洲 省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

  黄存友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刘 铌 省直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侯 刚 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法规处,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办领导小组交办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编制行政审批流程管理软件,建立电子政务平台。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

  各处室、事业单位一把手负责并组成专班或明确专人具体落实。名单报法规处。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开展法律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通过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的方式,结合“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的安排,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行政法律知识,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6]38号)等文件,使法律知识的学习贯穿于试点工作的全过程,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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