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和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保障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劳社办发[2007]89号)
各处室、事业单位:
《湖北省劳动保障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日
湖北省劳动保障厅行政复议和
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我厅《加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方案》的安排和厅党组关于本厅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厅本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突破口,着力解决本厅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通过试点,促进全厅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能力和行政应诉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中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比例不超过10%;行政诉讼败诉率不超过15%。
二、组织领导
本厅成立加强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组 长:
邵汉生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组长:
文国运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周祖荣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胡新时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何小平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詹望江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长
周腊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成 员:
董长麒 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