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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操作标准试行的通知


  7.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施放气球
  7.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7.2处罚依据:同6.2
  7.3自由裁量标准:同6.3

  8.施放气球现场未指定专人值守
  8.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8.2处罚依据:同6.2
  8.3自由裁量标准:同6.3

  9.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
  9.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9.2处罚依据:同6.2
  9.3自由裁量标准:同6.3

  10.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委托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
  10.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10.2处罚依据:同6.2
  10.3自由裁量标准:同6.3

  11.施放气球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1.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11.2处罚依据:同6.2
  11.3自由裁量标准:同6.3

  12.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放气球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气球活动许可
  12.1处罚种类:警告
  12.2处罚依据: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的,认定机构或者许可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气象行政许可的,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气象行政许可申请属于人工影响天气、施放气球、雷电防护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气象行政许可。
  12.3自由裁量标准:
  认定机构或者许可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

  1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放气球资质或者施放气球活动许可
  13.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13.2处罚依据: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或者施放活动许可的,认定机构或者许可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可以处30000元以下罚款;已取得资质或者施放活动许可的,撤消其《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施放活动许可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3自由裁量标准:
  13.3.1经教育态度诚恳,能认识到错误并作出书面保证的,给予警告,同时撤消已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施放活动许可决定。
  13.3.2有以下情形之一,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撤消已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施放活动许可决定。
  (1)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
  (2)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
  (3)属于再犯的。
  13.3.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资格证》或者许可文件
  14.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14.2处罚依据: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30000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资格证》或者许可文件的;(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14.3自由裁量标准:
  14.3.1经教育态度诚恳,能立即改正错误,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
  14.3.2有以下情形之一,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1)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
  (2)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
  (3)属于再犯的。
  14.3.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1)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
  (2)造成事故或后果的;
  (3)属于涂改、伪造、倒卖《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资格证》或许可文件的;
  (4)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
  14.3.4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施放气球活动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真实情况材料
  15.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15.2处罚依据:同14.2
  15.3自由裁量标准:同14.3

  16.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
  16.1处罚种类:罚款
  16.2处罚依据: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3自由裁量标准:
  16.3.1经教育态度诚恳,能立即改正错误,且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
  16.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或者无法进行改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且未造成后果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16.3.3有以下情形之一,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1)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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