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推进,狠抓落实。目前,未获得“省二级”以上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验收的物价部门要再加措施,力争在2009年6月底前通过考核验收。已经当地档案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的物价部门,请认真填写全省物价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情况统计表(附件二),经物价局办公室、档案局办公室盖章后,于2008年12月20日前,以市、州物价局为单位汇总上报省物价局办公室。省物价局办公室联系人:刘南昌,联系电话:87233415。
附件一: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二级必备的条件
1、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
2、档案管理体制完善,制度健全;
3、库房面积能满足档案保管的需要,配备了档案存放所必需的设施设备;
4、各门类、载体的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并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
5、使用计算机管理档案,建立了文书档案文件级和其他门类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
6、档案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附件二:
全省物价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情况统计表
盖章: 物价局 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