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农村“支部加协会”的经验做法,抓好农村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工作。要在新社会组织所在乡(镇)、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从农民党员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建立党小组、联合党支部等多种形式,及时把党组织建在园区、产业链和专业协会上。
选好配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善管理、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担任。已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负责人是党员的应进入组织领导班子。建立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离职报备案制度,新社会组织解聘党组织负责人,要事先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并说明理由。
切实做好在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新社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努力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有群众威信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托群团组织推荐、培养和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规定,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不必再经过其上级党组织。党组织要根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帮助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的党员,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其组织关系要转入现工作单位党组织。
五、积极探索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
切实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作用。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新社会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团结员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党员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理想信念、党性、法制和社会主义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创新党员教育形式,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和网络等手段,在党员和党组织之间建立便捷的交流、联络渠道,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和主题实践活动。各地和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围绕解决新社会组织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增强行业自律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等内容,积极开展“五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建活动,力争每年有一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五好”要求。自治区在各地评选的“五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基础上,命名表彰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