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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增强建设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四、研究建筑节能技术政策,推进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

  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研究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发展节能检测能力,建立建筑能效检验和评估机制。到2010年,城镇以上所有新建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的标准。开展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适用技术与融资机制的研究,探索市场化的节能改造机制和模式,推动政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到2010年,大、中、小城市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分别达到25%、15%和10%以上,其中公共建筑30%以上。2007年住宅建筑进行节能设计65%的标准的试点。2010年全省绝大部分城镇实现“禁实”,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量的80%以上,在建筑中的实际应用率达到90%以上。

  加大包括太阳能光热光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与产品的开发研究和建筑中规模化工程应用。

  贯彻实施《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全面开展绿色建筑创新奖评选活动。建立“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通过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倡导建筑工程全寿命过程中的“四节”理念,挖掘“四节”潜力。总结经验,研究绿色建筑推广政策和机制,逐步推广、改善居住环境。

  在政府机构、公共建筑全面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和节电电器,减少、限制会议办公用品发放与使用。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的产品、再生产品以及节能、节水和环保认证产品等绿色产品的比例,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办公”,积极倡导办公用品多次重复使用,鼓励回收报废办公用品。

  五、积极促进建筑业与住宅产业工业化、现代化

  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建立并完善建筑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建筑技术转移机制,引导企业加强技术积累与总结,发展自己的专有技术和工法。大力发展整体装配式结构技术,加大建筑部品部件产业化生产比重。推进“绿色施工”,创造节约型工地。发挥工程设计咨询在建筑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改革现行的设计施工生产组织管理方式,试行设计施工一体化,逐步改变设计与施工脱节的状况,促进设计与施工技术的结合与发展,提高工程建设整体效益和技术水平。广泛推广和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提高施工技术装备水平。技术装备率达到15600万元/人以上,动力装备率5.7千瓦/人以上,劳动生产率提高10%,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广应用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2006年在武汉市开始预拌砂浆的试点应用,2007年起在武汉、宜昌、襄樊等大城市中推广应用;2007年起在县级城市中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到2010年县级城市中全面应用预拌混凝土。2010年,全省建设工程水泥散装率达到4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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