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同意孝感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鄂建[2006]132号)
孝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编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省政府办公厅已批转我厅研究提出意见,经请示省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是在1999年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实施的,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建规[2005]2号文精神,我厅原则同意孝感市人民政府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二、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应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五个统筹”要求,强化与武汉城市圈的协调发展,要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城市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结构,确定修编重点。
三、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要综合考虑城市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和“四线”规划管制内容,协调好城市建设与矿产资源利用的关系,并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相关规划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