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切实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逐步扩大建设规模,全省城镇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450万平方米,改善5万户左右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健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真正用于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保障住房有效供给。落实廉租住房政策,确保在年底以前,对全省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发展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凡新审批、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房)所占比重达到当地年审批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加强公积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全面开展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工作,加强估价与中介机构的监管,强化市场监测,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开展房屋产权产籍资料管理晋档升级活动,启动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实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的规范化。
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强化拆迁管理。今年全省房屋拆迁规模控制在2006年规模内。严格城镇房屋拆迁程序,完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合理确定安置补偿标准,对被拆迁的低收入家庭优先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保障范围。做好拆迁信访工作,妥善解决拆迁遗留问题,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提高住宅建设质量。按照“四节一环保”要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研发和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材料,大力推进住宅建设的整体技术进步。总结住宅建设经验,抓好康居示范工程,推动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配合物价部门解决好物业管理收费问题,建立和完善住房维修资金征缴管理制度,保障和维护业主权益。
三、切实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继续推进示范村村庄整治。在抓好去年第一批500个示范村整治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500个示范村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全省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村庄整治技术导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服务工作,特别是市、县两级规划、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村庄规划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职。能,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充分调动和依靠农民的积极性,确保村庄整治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