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部门分工的通知
(鲁节减字〔2007〕1号 2007年8月15日)
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和部门职责,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分解。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山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是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总抓手。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要把落实实施方案作为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和富民强鲁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责任部门、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实施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要总结推广落实实施方案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落实实施方案的文件和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山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部门分工
一、进一步明确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二)总体要求。
二、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
(三)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省发改委牵头)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支持节能减排与高新技术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省银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省发改委牵头)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凡是新上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生产能力的项目,必须由地方政府和企业提出淘汰相应落后生产能力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作为审批项目的重要内容。(省发改委牵头)认真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落实国家调整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削减出口配额、将部分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等措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省外经贸厅、省国税局、青岛海关牵头)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差别电价标准。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扩大到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等产品。从2007年起,加价标准淘汰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到0.15元,限制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到0.04元;从2008年起,加价标准淘汰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到0.20元,限制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到0.05元。(省物价局、省经贸委、济南电监办牵头)每年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督促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负荷。(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认真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96号),“十一五”期间全省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13大类、105项;淘汰落后产品4大类、15项。其中,淘汰机立窑水泥熟料产能4500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430万千瓦。2007年,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炼铁产能248万吨、炼钢产能371万吨。对列入国家明令淘汰关停的生产能力一律不得进行出租、转让、出售或异地转移生产。着力抓好电力、钢铁、焦炭、水泥、造纸、酒精、味精等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详见附表)。(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牵头)对生产能力3万吨/年以下的酒精和味精生产企业,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省质监局牵头)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级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省经贸委、省质监局、省环保局、济南电监办、省电力集团牵头)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安排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省发改委、经贸委牵头)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同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监督举报制度。(省经贸委牵头)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牵头)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嫁接省内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参与高耗能、高污染内资企业的改组改造。重点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经营管理理念和高素质管理人才,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更新陈旧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质。(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