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商业局关于开展百货店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
(沈商发〔2007〕6号)
各有关商业企业:
为提升零售企业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促进诚信经营,引导零售业规范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商务部从2006年3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零售业分等定级工作,首先从百货店开始,并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南京、青岛、长沙、西安九个城市为试点。到今年10月末,试点城市已经完成了此项工作,商务部公布了第一批223家“达标百货店”和35家“金鼎百货店”。根据商务部《关于全面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具体安排》要求,第二批中心城市从现在开始进行百货店分等定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思路
沈阳市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政府主导、协同合作;分类指导、规范先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过程公开、动态监管”。符合《分等规范》的由商务部授予“达标示范店(企业)”称号,根据《定级规范》在“达标示范店”中再评定出“金鼎百货店(精品店、品牌店)”。
二、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07年1月底前完成)
包括制定方案、组建机构、调研摸底、宣传培训。2006年11月下旬前,完成评定委员会、评定办公室、专家组的机构组建,具体人员列表备案;12月开始对全市具备评选资格的企业进行摸底调研,并形成文字及表格材料;12月底前,将工作方案、评定委员会组成、企业摸底情况,按时上报商务部同时送省商业厅。2007年1月上旬,评定办公室利用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召开申报企业工作布置会议,下发相关材料和表格,并对企业及相关参与人员进行规范、流程、要求等方面的培训。
2、企业申报阶段(2007年3月底前完成)
包括企业申报和企业整改。申报材料包括:
(1)零售企业分等定级申报表。
(2)《规范》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企业联络人员相关情况。
(4)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
针对在企业申报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薄弱环节,指导企业对没有达标的方面进行整改,切实提高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真正实现分等定级的工作目标。
3、地方审核评定阶段(2007年4月底前完成)
组织评定委员会对申报企业实地考察、审核、验收、认定。验收按照分等定级的规范,采取听、看、问、查的方式进行。对达标百货店评审结果进行认定,对金鼎百货店(精品店、品牌店)提出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