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商业局关于加强全市商业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沈商发〔2007〕33号)
各区、县(市)、开发区商业主管部门,局属各企业事业单位,全市商业重点监测企业,局机关各处室:
政务信息作为各级领导的决策依据和各级政府部门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增进工作交流、推动政务公开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商业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及时反馈各类商业信息,现就加强全市商业系统政务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挥现有信息载体作用
近年来,通过规范信息渠道、开设商业网站、主办行业专刊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了全市商业系统政务信息反馈渠道。目前全市商业系统政务信息的主要载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沈阳商业信息》(简报),是我市商业系统向各级党政部门反馈信息的主渠道。最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对全市简报信息进行重新注册登记,确定我市商业主管部门政务信息简报编号为沈简信081号。
二是《沈阳金廊简报》,是我市反映金廊工程开发建设进展情况的临时信息载体。从2003年金廊工程启动时创建,在金廊工程开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经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重新注册登记,确定为沈简信临003号。
三是沈阳商业局网站(www.sysyj.gov.cn/),是市商业局对外宣传的窗口和实施政务公开的平台,是向全社会反映沈阳商业各行业发展情况,加强与兄弟城市商业主管部门和全社会商业信息沟通的重要媒介。该网站于2004年开通,主页共设置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商业动态、行业经纬、行业协会、经济分析、商业论坛、企业天地、友情链接、商海撷英、会员登录等十二个栏目年点击率已达1万人次以上。
四是地区商业之窗。从去年开始,国家商务部网站在全国区县以上地区开设了商业之窗。其中,辽宁商务之窗、沈阳商务之窗、及各区、县(市)商务之窗已陆续开通,去年沈阳商务之窗的点击率达1.6万人次,有7个区县(市)开通了本地区的商务之窗,较好地反馈、交流了地区商业发展信息。
各区、县(市)商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以上信息载体作用,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全社会交流反馈本地区商业发展的各类信息,打造全市商业系统公开政务、信息交流的绿色通道。
二、健全完善信息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