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补贴,扶持发展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稳步推进我市社区商业发展,市商业局继续执行2005年出台的社区商业补贴政策,在补贴范围上有所调整,重点对象为城区内开设的便民蔬菜店、标准菜场;超市(便利店)搭载的蔬菜经营区;新建和改造的示范社区商业中心。在补贴条件上有所提高,对非社区居民特别需要开设的单体蔬菜店、菜场不予补贴;对社区商业中心补贴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符合城区建设规划和《沈阳市商业网点“十一五”规划》,此外,区里配套投入。
(四)打造靓点,树立形象
各区、县(市)商业主管部门要把握工作重点,借鉴上海、南京、天津等城市在创建社区商业示范中心,培育社区示范连锁企业,改造提升社区菜场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真正树立一批对内有牵动力,对外有影响力的不同方面典型。要确定重点,在老社区继续按照“沿街式、组团式”两种模式进行培育;在新建大型居住区重点打造集购物、休闲、娱乐、观光为一体的或有独特风格的新型社区商服中心。年底前,市内各区至少有一个中心达到省级示范社区商服中心标准。各区要选择1-2个菜场进行改造升级,树立区域样板。要重点培育一批管理水平高、经营绩效好、配送能力强,并且具有品牌效应的连锁企业,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提高社区商业现代化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调研,掌握实情。落实规划,贯彻标准,培育典型都需要做大量的调研工作。各区、县(市)商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街路和社区,全面了解本地区社区商业网点的数量、规模、功能、业态业种结构等。特别是对改造升级菜场的基础设施、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做到心中有数,切合实际地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督导,严格把关。各级商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商业工作的指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商业工作。尤其要对本地区每个商服中心的模式、风格、必备性业态和选择性业态的设置以及应增加的功能,按规范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对于菜场的标准、选址,按规划严格控制,指导菜场搞好经营布局、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服务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保证社区商业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机制,整体推进。社区商业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仅靠商业一个部门的努力,很难有大的突破,因此必须借助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力量,建立“多方联动,整体运作”的推进机制。各区、县(市)商业主管部门要努力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强与规划、民政、工商、税务、卫生、行政执法、城建、城管、消防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召开社区商业工作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努力形成统一协调、互相推动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