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商业局机关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制度(试行)
(沈商发〔2008〕50号)
为全面掌握商业经济运行状况,充分发挥政府对市场的监测调控职能,根据商务部、省、市政府的要求和目前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监测目标
按照“准确监测、深刻分析、科学预测、快速反应”的总体要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监测的实效性,提高监测效率,扩大监测范围,逐步完善我局经济运行监测及分析预警体系,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促进我市流通服务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原则
工作任务是:建立全面、及时、高效的信息收集系统,快速反应、深入分析、符合实际的预测预警系统,市区相关部门、重点企业联动的市场监测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为商业系统内部和社会提供权威的信息平台。
基本原则是:经济运行全程监测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的原则;市区部门相互联动的原则;正常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三、监测范围和重点
监测的范围包括:消费品流通、生产资料流通、流通加工、餐饮住宿、生活服务、商务会展、商贸物流、商业设施建设、外商投资等方面。
监测的重点是:规模总量、运行质量、发展趋势、市场动态和工作进展。
四、监测内容和形式
1、监测分为运行监测和运行分析两个方面
运行监测包括日常监测、节假日监测、应急监测。监测的具体内容是:宏观经济运行总量指标完成情况,行业运行状况,11类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加工、储备、批发、零售各环节动态信息,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动态信息,重点流通企业运行状况;节假日、发生突发事件或出现市场异常波动时重要商品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
运行分析包括综合分析和行业分析。分析的具体内容是综合反映全行业和各分行业市场运行的总体情况、运行特点、消费热点、存在问题、趋势预测和对策建议等6个方面。
2、监测主要采取统计报表的形式
日常监测统计报表分为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半月报、旬报和周报;节假日和应急监测采取日报方式或增加临时报表上报有关情况,必要时设专人到定点企业实地监测。
五、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