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城市规划信息化建设。加大全省城市规划数字化办公系统平台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推进全省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城市规划公众网站建设和公示规范工作,正式启用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管理系统,提高城市规划工作质量和水平。 (规划处)
4、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今年上半年,所有市州都要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并及时将经济适用住房的区位位置、建设规模、建设工期、销售情况等向社会公布,全省城镇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16.53万平方米。健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控制标准,在用地、价格、销售、交易等环节建立系统的管理规定。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贯彻落实廉租住房政策,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加强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在年底以前,对全省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发展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凡新审批、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房)所占比重达到当地年审批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加强公积金监管,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房产处、监管处、房改办)
5、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开展全省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全面施行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加强对估价与中介机构的监管,严格市场监测。积极开展房屋产权产籍资料管理晋档升级活动,启动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实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的规范化。 (房产处)
6、强化房屋拆迁管理。全省房屋拆迁规模控制在去年的规模内。严格城镇房屋拆迁程序,合理确定安置补偿标准,对被拆迁的低收入家庭优先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保障范围,有效解决安置补偿矛盾。做好拆迁信访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房产处)
7、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按照“四节一环保”要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研发和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材料。总结住宅建设经验,对优秀住宅小区进行授牌和表彰,抓好康居示范工程,推动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配合物价部门解决好物业管理收费问题,建立和完善住房维修基金征管使用制度,保障和维护业主权益。 (房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