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彻底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债权、债务,核实单位人员状况、收入来源渠道、支出结构和水平等基本情况,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真实依据,为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初始数据。
(二)对清产核资中盘盈、盘亏、资产挂账等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清产核资政策,经申报、核实、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
(三)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及其他“非转经”等有偿使用资产、行政事业单位附属未脱钩经济实体资产负债等情况。为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和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五、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
这次清产核资主要内容是:核查单位编制人数与实有人数,资产账账、账表、账卡、账物、账实是否相符;经费收支渠道(含预算内外的资金)、数额、用途等是否合规、真实、准确。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资产清查。是指对单位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负债等。
2.收入和支出的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收入渠道和经费支出结构进行全面清查核实。
3.机构人员编制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进行全面清理核实。
4.价值重估。是指对单位通过清查盘盈、价值不明以及财政部门认为需评估的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
5.资产核实。资产核实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登记和对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详细核对的基础上,对价值重估结果进行确认,对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损溢认定,对清出的问题和估价的结果按规定进行必要账务处理,以重新确认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总额和净资产的真实状况。
六、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厅里成立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发懋厅长任组长,毛传强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有金涛、毕德立、吴涤清、杨晓晶及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金涛同志负责,金涛、毕德立、杨晓晶、姜槐森、杨东及厅直各单位人事、纪检、财务、资产管理、后勤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加强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