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一是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节能、利废建材生产及应用比例,推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节能、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启动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建材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的实际和国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发展散装水泥政策的贯彻实施,积极开发和推广适合本地应用的新型墙体材料,结合水泥结构调整,增强水泥企业的散装能力和散装水泥储存、运输、使用设施、设备的科技含量,提高水泥散装率;二是按照国家发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墙革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研究制定墙革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墙革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动建筑节能、节材和环保;三是省建设厅将会同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等部门推进列入第二批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确保2008年底前27个城市完成“禁实”目标,并争取其他县级市(县城)的城区实现“禁实”目标;四是省建设厅将会同省交通厅、公安厅、商务厅、质检局、环保局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推进在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禁现”工作。(责任单位:省墙革办、省散装水泥办)
2、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一是指导县级以上城市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逐步配套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重点宣传《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等国家政策和技术标准,充分回收垃圾中废旧资源,实现垃圾减量化;二是鼓励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促进垃圾资源化;三是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新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统筹考虑周边乡村的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垃圾无害化,对于未达到无害化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求在2008年底前全部整改达标。(责任单位:厅城建处)
(五)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
1、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一是继续实施湖北省建设科技重点项目计划,每年争取地方科技经费,并安排一定的专项科研经费,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建设领域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建筑节能综合技术集成与示范、城镇污水与垃圾处理新技术研究与示范等;二是支持和促进武汉等城市参与建设部启动的国家“十一五”科技发展优先主题及其支撑计划、“城镇化规律与模式”、“城镇人居环境改善与保障关键技术研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示范”、“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节能降耗技术”、“城市综合节水技术开发与示范” 等重点项目、“村镇小康住宅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城镇化与村镇建设动态监控关键技术”、“新型乡村经济建筑材料研究与开发”、“农村新能源开发与节能关键技术研究” 等重大项目的研究工作。(责任单位:厅设科处、城建处、建管处、规划处、房产处、村镇处、省建设科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