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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
  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每年安排2-3个有关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科技攻关项目。针对库区特点,开发环保实用技术,增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技术支撑。重点开展库区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库区消落区生态环境变化、生态系统恢复和重建、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库区水环境容量、水环境质量变化规律的研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和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技术研究。
  (五)严格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工作
  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技改)程序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对于前期工作成熟、准备充分、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的项目,可以提前组织实施。
  (六)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
  严格执行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按照《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格各区县(自治县、市)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的考核,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制订禁止生产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的有关管理办法。严格排污费收费制度,加强排污费的征管。对污染物超标或超量排放的工业污染源,一律实行关停或限期治理。从严打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坚决控制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的建设,对违法审批项目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强信息沟通和舆论监督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每月向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国家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和向各有关责任单位通报进展情况。
  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市级各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目标及具体任务,宣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建设中的先进事迹,跟踪报道重点问题,在全市形成保护库区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当前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2001年已开工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2002年和2003年计划开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要尽快编制库底清理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在2003年3月前完成库底清理工作。三是做好一批工业污染企业的结构调整和治理方案,争取落实国家对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结构调整给予的贴息补助。四是启动相关政策和科学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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