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 二○○二年四月)
为确保国务院批准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国函〔2001〕147号,以下简称《规划》)中有关我市项目的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环境目标
2003年:通过完成一批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使三峡工程二期蓄水后的库区水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2005年:库区重庆境内主要控制断面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基本得到遏制。2010年:在2009年前,完成对污染严重的次级河流整治,保证库区滞水区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到2010年,库区重庆境内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整体上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库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2001年-2003年
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完成15个污水处理项目、12个沿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62.7万吨/日。
城市垃圾处理项目:完成17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和12个建制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规模6950吨/日;建成主城区危险废物处置与交换中心和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总处理规模905吨/日。
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在库区关闭规模以下的造纸、制革、农药、染料、啤酒、白酒企业,完成50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在影响区,关闭年制浆3.4万吨以下的草浆厂、年制浆5万吨以下的木浆厂、年产皮革10万张以下的制革厂、年产3万吨以下的啤酒厂以及污染严重的小糖厂、小农药和小染料。
库底清理项目:完成135米水位以下库底清理。流动污染源治理项目:启动实施船舶废弃物接收工程、船舶
生活污水集污治理工程和化学危险品船舶洗舱基地工程。
(二)2004年-2005年
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15座,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18座,总处理规模159.1万吨/日。
城市垃圾处理项目: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9座,建制镇垃圾处理设施18座,总处理规模1850吨/日;建成万州、涪陵危险废物处置场,处理规模为575吨/日。
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完成15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次级河流和生态保护项目:完成6条次级河流的综合整治任务和4个生态保护项目。
流动污染源治理项目:完成船舶废弃物接收工程项目。
能力建设项目:建成重庆市三峡库区环境保护和生态监测中心,建立重庆市三峡库区环境监测与监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