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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工商局开展排查整治剧毒化学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工商局开展排查整治剧毒化学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局,市局机关有关处级单位:

  现将《沈阳市工商局开展排查整治剧毒化学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沈阳市工商局开展排查整治剧毒化学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剧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市局决定,从5月20日起至6月20日结束,在全市开展排查整治剧毒化学品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配合公安、安监部门,对全市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及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提高对剧毒化学品的监控和管理能力,为实现“平安奥运”和构建和谐沈阳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

  这次排查整治重点是剧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排查整治的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当地政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对辖区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做到排查到位、清理到位、整治到位,确保对剧毒化学品底数清、情况明、控制严,坚决防止涉及剧毒化学品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排查整治剧毒化学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国宾副局长担任,个私处马传林处长任副组长,个私处、企管处、外资处、注册分局、市场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个私处,负责全系统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情况综合,个私处张东胜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分局、县(市)局也要相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抓细、抓紧、抓实、抓好。

  四、排查整治措施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市局及各分局、县(市)局登记注册部门,对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审查前置审批手续和其它相关要件,对未取得前置许可及其它要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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