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
(沪发改价督(2008)013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2009年元旦、春节临近,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节日期间,居民消费、出行较为集中,容易引发各种价格矛盾。各级价格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总体平稳。
二、切实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各级价格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大对粮油、肉禽蛋菜奶等主副食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商品供应和价格的监测。要加强监测情况的汇总分析,重点分析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要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如遇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等现象,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实行主副食品和其他重要商品的采价、报价,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认真组织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大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的巡查,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油、副食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餐饮、运输、旅游等与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肃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垄断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要高度重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在本市的平稳实施,组织力量加强对成品油、车用液化气价格的监管,对取消养路费等六费执行情况的检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继续加强价格诚信体系的建设,帮助企业建立完善价格诚信制度,引导企业加强价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四、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节日期间,各级价格部门要严格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上传下达。“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安排领导带班、专人负责,确保全天候畅通。要认真受理和妥善处理好群众的价格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矛盾。对群众投诉或举报问题,要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处理。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尽快处理。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查清事实后,依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