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街道办水土保持监测基础站的职责:
1.定期向区监测分站(每月至少一次)汇报情况,并及时向区监测分站反馈要求的信息(或按要求直接向市监测总站反馈)。
2.负责联系业主,监督业主治理水土流失,并参加市(区)水土保持部门组织的检查和验收。
3.发送和登记有关项目审批表,发送水土保持宣传品。
4.及时报告违法案件,并协同区(或市)水土保持执法人员赴现场协助检查或处理有关事宜。
5.积极接受培训,并参加网员经验交流。
(四)开发建设单位的义务:
已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各开发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定期向市、区水务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通报本单位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情况。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我局于今年4月份邀请水利部、省水利厅专家在我市举办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员培训班,培训主要内容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评定表》等。目前已具备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方法的条件,现对该项工作做如下规定:凡我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必须采用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统一格式。
凡参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施工质量评定员必须持《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员岗位证》,并需在有关《评定表》签字处签署本人姓名(注1上标)(注1:此款原文为:凡参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施工质量评定员必须持《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员岗位证》才可上岗,并需在有关《评定表》签字处签署本人姓名。)。
“质量评定员岗位证”只可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因故质量评定员离岗,后继质量评定员应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培训(注2上标)(注2:此款原文为:质量评定员岗位证”只可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因故质量评定员离岗,后继质量评定员应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培训,并获“质量评定员岗位证”方可上岗。 )。
上述通知,请遵照执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二次供水设施专业清洁机构,保证清洗消毒质量,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及《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