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受理部将收到的分月用款计划分基层预算单位登记录入,同时将预算外资金月度用款计划传送给资金二部。
(三)财政直接支付流程:
1、一级预算部门汇总下属单位的用款申请,形成本部门汇总的预算内资金分款项科目、项目、收款人的用款申请书送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受理部)。有条件的,还应提供相关的电子数据。
2、受理部对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的预算内资金用款申请书进行审核。(1)核对申请书的预留印鉴;(2)检查申请书填写是否完整、清晰;(3)审核用款申请用途和金额。审核无误后登记录入已审核的单位用款申请书,并将申请书签章后交资金一部。
3、资金一部对受理部传送签章后的用款申请书复核后,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有关支付手续,同时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签章后送人民银行办理国库单一账户与代理银行的资金清算业务。
4、资金一部对属政府集中采购支出和其它专项支出用款申请书复核后,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内外资金、分款项科目汇总,填写请款书,向财政国库管理机构请款。
5、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对资金一部的请款书审核无误后,向人民银行国库开具拨款凭证,将资金拨付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代理银行的直接支付有关账户上(即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存款账户)。
6、资金一部在收到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拨款回单后,根据预算单位用款申请书,向代理银行开具付款凭证,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7、资金一部在收到代理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后,登记分单位银行存款明细账。同时将相关单据转会计部记账。
8、工资统发部:依据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提供的分单位应发工资明细表,复核后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工资支付有关手续,同时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签章后,送人民银行办理国库单一账户与代理银行的资金清算业务。收到代理银行直接支付凭证回单后,登记银行存款工资支出明细账、分单位工资支出明细账,向会计部提供汇总的分单位、分处室工资支付信息。
9、会计部根据相关凭证登记总账和明细账;根据预算单位支出明细账向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提供按一级预算单位分类、款、项汇总的付款信息。
(四)财政授权支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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