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发布日期:2012年4月12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2日)废止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建设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合政[2004]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皖政[2004]57号),结合合肥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
(一)利用资本市场的规模,是衡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是推进我市企业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落实“1346”行动计划,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市在利用资本市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资本市场发达城市相比,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正进入新一轮加速发展期,尤其是中小企业板的设立,为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合肥小康社会。
二、加快资本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加强服务、整合资源、加快步伐”的方针,大力加强资本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功能,努力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资本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市场监管,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创造和培育良好的投资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