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商务厅关于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购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吉商市场字[2007]102号)
各市州商务局,长白山管委会招商局:
近日,家乐福重庆沙坪坝店举行10周年店庆促销活动,造成人多拥挤,发生踩踏伤亡事故。国内其它城市,也有类似事故发生。近一个时期以来,我省零售商的促销活动十分活跃,繁荣了市场,对促进商品流通、拉动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零售商的促销活动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为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维护零售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商业,汲取有关城市的教训,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商务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国家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从大局出发,严格落实责任制,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积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
《办法》,结合当地商家的大型促销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使我省的零售商和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
《办法》内容,增强零售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自觉性,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商家自觉遵守规定,消费者踊跃参与监督的规范有序的促销新局面。
二、要加强对元旦、黄金周等重大节日期间商家的大型促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影响恶劣的促销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对特定对象、特定场所的促销活动,如开业、店庆等规模较大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做到部门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定期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协调管理投诉机制,鼓励公众对零售商的不规范促销行为进行举报,对不执行
《办法》、进行虚假促销、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曝光。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举报事件的查处、回复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免费举报电话,统一制作举报电话公示牌,并要求零售商放置在店铺显著位置,便于消费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