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08年第二次全省高速公路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08年第二次全省高速公路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豫交工〔2008〕72号)


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厅直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豫政〔2003〕50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2008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推动全省重点项目全面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的开展。省厅决定开展2008年第二次全省高速公路项目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国家交通运输部对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采取公平、公正、科学的检查方法,对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项目管理及工程进度进行客观评价;进一步增强全员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时间2008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22日。

  三、检查范围和方法1、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含郑新黄河大桥项目)。按照听取被检项目公司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四个标段(不能与上半年检查标段重复,不够四个标段的建设项目所有标段全部检查)、现场实测实量、查看内业资料、总结评分、意见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在全省通报。 2、对今年建成通车的安阳至南乐等8个高速公路项目进行平整度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排序并全省通报。

  四、检查内容1、工程实体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管理情况(现场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做到文明施工)。2、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主要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豫交工〔2008〕48号)的要求,对各项目从业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3、按照交通运输部对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各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规范性、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检查施工、监理内业资料整理情况,重点查处试验检测数据造假行为。4、创优质工程实施情况。检查各项目创优质工程的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5、检查各项目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6、已通车的项目,用同一台激光平整度检测车全线检测平整度,计算平整度标准差并标出跳车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