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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大学医学部等5个单位连任2009年北京市相关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大学医学部等5个单位连任2009年北京市相关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的通知
(京卫医字〔2008〕306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招标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02]115号)精神,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08年11月6--7日,对北京市病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均简称“质控中心”)、北京市临床输血质控中心、北京市采供血质控中心.北京市医学检验质控中心、北京市消化内镜质控中心和北京市核医学质控中心等6个质控中心2007-2008年度工作进行了评价。
  评价专家认为:北京市病理、临床输血、采供血、医学检验和核医学5个质控中心,在2007-2008年度分别聘请并组织责任心强、廉洁奉公的相关专业专家,深入开展本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的调研工作;制定或完善了相关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标准及规范,并组织了相关培训;对全市医疗机构相关专业进行了业务指导和质量考核评估,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案;组织开展了医院管理年有关指标的检查;对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了修改和讨论;在抗震救灾、奶粉事件、奥运相关等医疗救治活动中,发挥了质控中心应有的作用。各质控中心较好地完成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和20O7-20O8年度的工作计划,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胜任相应的质控中心工作。据此,北京市卫生局决定:
  北京大学医学部连任2009年北京市病理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卫生部北京医院连任2009年北京市临床输血质控中心和北京市医学检验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连任2009年北京市采供血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连任2009年北京市核医学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不断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各项质控工作要求,支持并监督质控中心工作,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北京市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工作的水平。
  上述5个连任的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在2009年的工作中,继续按照《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加强与各医疗机构的联系,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开创新年度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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