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为规范本市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北京市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现将示范文本推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关系。
二、各区县工商分局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引导交易双方当事人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约。
三、示范文本从2008年12月15日起正式在全市推行使用。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可以到各区县工商分局领取,也可以登录“北京工商”网站(www.baic.gov.cn)、“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和“千龙”网站(www.qianlong.co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