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100)
| 考核办法
| 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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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减少患者投诉率。
| 10
| 现场考察,询问病人。
| 操作违规扣3分;经核实为医院责任的患者投诉,每一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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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和医用垃圾处理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暂行规定》(青卫医[2003]26号)。
| 10
|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 医用垃圾处理不符合规定扣5分;不按要求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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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认真执行《青海省执业医师考核(考试)方案》(青卫医[2002]53号),考试率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到95%以上。
| 10
| 查阅考试记录。
| 考试率达不到100%扣5分;考试合格率低于95%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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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按时上报《医院住院病人前十位病种相关情况报表》、《医院医疗指标完成情况报表》(青卫医[2002]7号)。
| 10
| 查阅上报记录。
| 上报不完全扣5分;不按时上报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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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认真组织实施《青海省2003-2005年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实施方案》(青卫[2003]1号),签定《卫生技术对口支援协议书》并完成帮扶任务。
| 10
| 查阅资料和上报记录,征求帮扶对象意见。
| 未组织实施扣5分;未鉴定协议书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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