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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下发《山东省“学士后流动站”建设规范化工作流程》的通知

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下发《山东省“学士后流动站”建设规范化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市、各高校团委:
  现将《山东省“学士后流动站”建设规范化工作流程》(附件)下发给你们。该《流程》是两年多来“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的经验总结,凝聚着建站单位、进站大学生和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的心血和智慧,是指导全省“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希望各级团组织组织开展好学习活动,熟悉掌握其基本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把《流程》内容逐一落到实处。

  附件:山东省“学士后流动站”建设规范化工作流程

共青团山东省委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山东省“学士后流动站”建设规范化工作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士后流动站”主要依托企事业单位成立,为有就业愿望的大学毕业生提供预备就业工作岗位。
  第二条 “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由共青团组织首倡,并联合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它以大学毕业生和企事业单位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促进大学生就业和企事业单位发展为目的,以倡导大学生临时就业、灵活就业和多渠道就业以及倡导用工单位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为主要运行方式,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是对传统就业方式的创新和有益补充。
  第三条 “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坚持大学生、建站单位和社会多方共赢的原则,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通过双向选择,建站单位择优录用大学毕业生到“学士后流动站”工作。
  第四条 “学士后流动站”可以帮助大学毕业生在流动站工作期间了解社会,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为下一步走上就业、创业之路奠定基础,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推进器;“学士后流动站”可以帮助用工单位降低用人风险,提高用人质量,从而有效地避免因“一次招工”选人不准带来的隐忧,是企业选才用才的“实验室”;“学士后流动站”可以发挥调节就业高峰的社会作用,储备青年人才,是人才的“蓄水池”。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主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山东省“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的“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团省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市也要建立相对应的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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