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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213 专家咨询机构

  市应急委可根据上级要求或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聘请有关科研人员、专家和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咨询机构。

  专家咨询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和事态评估;向市应急委提供工作建议、处置措施和决策咨询。

  214 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震减灾指挥部、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市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市防制牲畜口蹄疫指挥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等机构(委员会、领导小组、指挥部或联席会议),是防范和处置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逐步整合和规范全市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有关的各领导小组、指挥部等,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规范名称、补充职能、强化作用、衔接配合。

  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市应急委和上级相关机构的决定;负责全市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指挥工作;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

  215 应急队伍

  在应急处置中承担抢险救灾具体工作的队伍主要有:

  (1)昆明市紧急救援队,由公安、民兵、卫生、城建、民政、通讯部门抽调市级直属人员和专用救援设备、必需物资组成6只分队。各分队及专用救援设备和储备物资列为常备力量,队员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临时通知组队,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则,发挥第一时间迅速投入的作用,迅速、高效地开展生命救援工作。昆明市紧急救援队负责人及队员名单表详见附件3.

  (2)专业救灾队伍,分别由防震减灾、水利、林业、矿山、公安、医疗急救、环保、城建、安全生产监管、人防通信等部门组建,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应急工作。

  (3)志愿者队伍,主要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农村村民小组、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中动员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组成,主要参与应急工作的后勤保障、疏散安置、宣传动员等非一线工作。

  (4)后备队伍,由驻昆解放军、武警、预备役部队组成。后备队伍的调动、行动由市应急委请示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批准后,按照上级应急机构、市应急委的指示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图

  (插图)22 预警、信息与宣传

  221 监测和预测

  各级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特别是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的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在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中完善、细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标准;有计划地开展隐患调查;利用技术、人工等多种监测手段,掌握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各种因素;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监测结果、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22 信息报送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渠道。各级政府、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部门、其他与突发公共事件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

  (2)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应当迅速向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

  --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4)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Ⅳ级)级别以下或未能确定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各县(市)区政府在接报后3-12小时内报市应急办;向可能涉及的其他相关县(市)区政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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